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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主要特点

· 政治意义
  2008年是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也是实践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新要求”的第一年。第三届中国全面小康论坛以此为契机,探讨全面小康政策新走向,展示并表彰全面小康建设中涌现出的政府与企业典型,推动中国全面小康的进一步发展。
· 社会影响
  两届论坛的品牌效应;政府官员的权威政策解读;知名研究机构、学者的强势谏言;地方政府和年度贡献企业的经验共享;社会精英的智慧激荡
· 学术成果
  政府、企业等相关单位在全面小康建设过程中的创新改革及取得的成果将收入《2009中国全面小康蓝皮书》(拟继续由中国社科文献出版社出版),为中国全面小康进程进行里程碑似的纪录。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在会议上发表演讲
www.chinaxiaokang.com     2008-12-13 12:16:53     小康网
 
  高明光:下面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所长,著名法学家李林同志为我们做主题讲演,他讲演的题目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战略思考》,大家欢迎。
  李林: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参加今天第三届中国全面小康论坛,我也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对本次论坛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今天向论坛提交的讲演的题目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战略思》,或者叫宏观思考。大家知道法和全面小康社会有着密切的联系,应该说在现代的社会当中没有民主法制的社会是不可能实现小康的,在十六大报告当中我们党明确提出小康社会目标的时候,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切实落实作为小康目标实现的任务之一,到党的十七大的时候我们又提出了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我想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有很多任务是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紧密相连的。如何实现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落实这样一个战略任务,有宏观的、中观和微观很多层面的内容,我在这里想从宏观的层面上做一些解读,大致涉及十个方面的内容,我尽量简短一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我的演讲。
   第一,我们应该把握法治发展的机遇,迎接法治时代的到来。这是一个宏观的形势判断,我们认为我们说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社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法治甚至是宪政的政治。那么,这样一些要求组合起来落实下来,我们可以做出一个基本的判断,就是在新时期的新起点上,我们的法治时代正在到来,并不意味着它已经完成,而是说它是一个开始。那么法治时代的到来,对于我们法治建设,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宏观上,在理论和思想上都提出了一系列的要求。比如说,我们应该更多的关注中国现实社会当中发生的法治事件,法律行为的一系列表现,立足于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总结中国的现实经验。比如我们过去在思考依法治国和法治建设问题的时候,更多的是关注或者更多的是从逻辑,从概念出发的。那么,我们今天经过30年法治的建设,或者说新中国成立以来将近60年的法治建设,那么我们应该更加成熟的来回应中国的现实问题,更多的从中国的实际当中来总结我们的特色和我们的经验,提炼出我们的法治一整套做法。尤其是我们应该把法治建设的发展战略从前30年的以立法为中心的这样一个思路尽快调整到立法与法律实施相结合的轨道上来,后面有时间我再做详细的解释。再就是我们对于法治功能的认识也应该进一步提升到理性的阶段或者理性的层面。目前似乎存在着一种片面的理解,好像是法治是万能的,任何地方出了问题,任何领域出了问题就需要立法,就需要用法治来解决。其实这种思维甚至这种做法我个人认为是有片面性的,在某些情况下是有危害的。因为法治不是万能的,法治是做它应该和能做的事情,没有法治是万万不能的,但是把法治和依法治国推向一个万能的神的立场和境界我认为也是有它的偏颇的,这是第一个大方面的看法。
   第二个大方面,就是我们如何理解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认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观念和认识上我们应该有所调整,就是要把我们的立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法律服务包括依法执政等等这些法治的要素看做一个系统来统筹安排,协调推进。也就是说,前十年或者前三十年我们的法治建设比较多的是强调了部门主导,部门推进的这样一种法治建设的模式。那么,经过三十年的实践,我们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背景下,我们对于依法治国的推进可能应该尽快的转变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的轨道上来,这样更有利于我们法治发挥它的整体功能。在这方面研究当中,有的学者提出从国家层面上是不是可以提出这样三件事,第一,这些学者建议中央带适当的时候召开依法治国或者叫做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这样一个专门会议,第二,做出专门的决议,第三,就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这样在中央层面上来协调统筹和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会主义法治加强建设,我个人认为要作到这一点,首先我们要有一个发展战略和具体的实施规划,要有一个时间表和路线图,否则加快就无从谈起。第二,是在这样一个目标、路线图和时间表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推进我们的依法治国和地方行业的依法治理,包括我们刚才提到的法治武进的建设,包括法治江苏,法治浙江等等这样的建设,在这样的过程当中我们要实事求是,千万不要搞法治大跃进,不要脱离中国的国情和小康社会建设的具体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综合条件和土壤。所以,我个人认为法治国家建设应该加快,但是它不是无条件的,不是绝对的,应该实事求是的推进,否则会欲速则不达。
   第三个方面,要切实加强或者推进依法执政。胡锦涛总书记2004年在纪念全国人大成立50周年的讲话当中明确提出,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那么,我想依法执政之所以是关键最重要的就是因为它是我们执政党的领导地位,功能和角色所决定的。而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实现或者推进三大执政,就是民主执政,科学执政和依法执政。那么,依法执政需要做什么?就是要做三件事:共产党要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那么,如何做到依法执政?我个人认为应该从两个方面展开:一个方面就是要有制度程序的保障和规范。那么,目前依法执政提出以后,在制度和程序上还缺少相应的保障和推进的制度化安排。第二,就是要在观念上有一系列的转变,可能观念的转变我认为是更重要的。比如说我们要从过去革命党人的观念转变为执政党的观念,从人治的观念转变为法治的观念,从指望靠政策手段、行政手段,领导人意志的观念转变为主要靠法律和制度治党、治国、治军向这方面来转变,这种观念的转变我认为更为重要。
   第四个方面,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家知道去年十七大和今年的两会,我们党和全国人大都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到2010年我们要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那么,未来我们在立法方面最主要的任务是什么?我个人认为,一个就是要真正落实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第二,通过落实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来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这个方面,我们过去有一种观点可能没有得到重视。就是说立法似乎不会出问题,当我们讲到执法的时候,讲到司法的时候,讲到守法的时候,讲到法律监督的时候都会有种种问题存在。但是,立法当中的一些问题在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这样一个进程中被忽略了或者被遮蔽了。所以,我个人认为未来我们要更加关注立法领域的一些不公甚至是不合适的一些做法。亚里士多德讲立法是干什么的?立法就是分配正义的,或者叫分配正义的行为,它通过分配权利和责任配置资源来实现分配正义,执法是实现正义,司法是矫正正义,如果在立法环节上我们不能做到分配的正义,那么后面的执法、司法做得再好可能也无济于事。因此,我认为未来我们应该更加关注立法当中的公平、正义,至于怎么做我就不展开说了。
   第五个方面,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宪法法律实施,维护法治的统一和尊严。前面我讲到30年法治建设我们已经基本形成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但是法律实施状况如何?认为法律实施状况很好或者较好的加起来不到8%,但是认为实施状况很差和较差的加起来超过了70%。我们虽然制定了大量的法律,如果法律在现实当中不能得到很好、有效的实施,那么这种法律有有什么意义,小康社会怎么能实现呢?所以未来法治建设重点应该从立法中心主义向宪法法律实施转变,至少要实现立法和法律实施的协调推进,同步发展。
   第六个方面,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我认为依法行政关键是要解决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就是行政活动的程序化,第二个行政功能和编制的法治化,第三是有关预算的法律化。
   第七个方面,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我认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当前要做的事情第一就是要加强理论研究,十年司法改革,学界的评价褒贬不一,但是总体评价是不高的。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对理论研究和国情了解不够,因此有一些盲目照搬甚至有一些做法今天回过头来看不是很合适。因此,我认为司法改革首先要加强研究,包括对国外和国内两个方面的研究。第二,就是要用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来统筹考虑司法改革整体的推进和设计的方案。第三,才是按照十七大报告的要求来落实相应的司法改革宏观部署和整体的安排。
   第八个方面,关于法治宣传教育,这一方面我就不多讲了,因为这方面可能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关于法治精神等等学界都有一些讨论,如何把它们整合起来,在我们社会当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我认为还是一个很重要的很艰难的系统工程。
   第九个方面,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尊重保障人权。从法学和法治的角度来看,尊重保障人权从一定意义上讲就是以人为本的法律化和规范化的一种体现和落实,因此在推进和保障人权的过程当中,我们可以做很多的事情,那么当务之急,学界有一些研究,我个人比较赞同的一个就是如何把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法律化,否则这种权利是难以实现的。第二,就是关于研究和批准联合国公民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问题。第三就是修改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问题,第四,就是尽快完成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制定和对下一步的实施做出强有力的部署。当然,其他方面还有很多内容。
   最后一点,我就想未来的法治建设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落实,最关键的宏观上要把握好三者有机统一,因为三者有机统一我认为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从党政分开走向三者协调的这样一个历史性的转变。那么,它对于我们的党政关系,党法关系,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一府两院的关系等等都做出了新的部署和要求。那么,如何从制度上、程序上来实现三者有机统一,可能是我们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未来必须宏观把握的,并且要在具体的制度当中有落实的重大课题,时间关系就讲这些,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
发布日期:2008-12-13 12: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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